发布日期:2024-08-25 17:39 点击次数:159
(原标题:东莞大朗两个经济联合社因非法占地被罚超10万元)
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郑康喜 东莞报道
近期,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,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股份经济联合社、大井头股份经济联合社两个联合社因非法占地分别被罚款7.98万元、2.49万元。
公告显示,大朗镇新马莲股份经济联合社因未经依法批准,于 2021年1月起,擅自在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莲湖公园处建设停车场,被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罚款、没收。
公告称,大朗镇新马莲股份经济联合社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七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(2014年修订)第四十二条及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》的相关规定,构成了非法占地违规行为。没收非法占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3755.71平方米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,并对非法占用468.65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,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,对非法占用3755.71平方米一般农用地的行为,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,共计罚款人民币79800.7元。
另一份公告显示,大朗镇大井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同样因未经依法批准,于2014年3月起,擅自在大朗镇大井头社区宏育路旁建设硬底化地面和简易棚房,被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罚款。
公告称,大朗镇大井头股份经济联合社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七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(2011年修订)第四十二条及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》的相关规定,构成了非法占地违规行为。对非法占用2491.75平方米土地的行为,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,计罚款人民币24917.5元。
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梳理发现,以上被处罚的两家经济联合社,均为大朗镇内成立较久的联合社。其中新马莲第一经济联合社系东莞市大朗新马莲工业发展公司股东,法定代表人为梁智雄。据天眼查信息公开显示,该联合社自成立以来,共涉及26项风险信息,包括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而被起诉、因民间借贷纠纷而被起诉等,部分案件至今仍在审理中。
另一家大井头股份经济联合社成立于2004年,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,目前该联合社共对外投资4家企业,参与招投标项目1745次。如去年4月参与大朗镇大井头工业区地块“工改工”项目,该项目总投资6亿元,重点招引高端装备制造业、新材料等产业。